网购渐渐的变成了当今社会一种生活方式,可是假如在网购渠道购买到冒充伪劣产品,会给顾客增加不少烦恼。日前,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顺畅执结一原因购到不合格产品的案子,原告王某某顺畅从被告某商家拿到消费金额十倍的补偿。
2021年9月11日,原告王某某在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开设的淘宝店肆,网购50包名为台湾信牌的卤料包,合计付款2030.4元。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显现质料为花椒、陈皮、八角、小茴、肉桂,王某某使用后,因药材滋味太浓,发现该产品中的“肉桂”实为中药材“桂枝”。“桂枝”归于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,原告王某某为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免收损害,经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,判定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交还原告王某某货款2030.4元和补偿原告货款20304元。
在实行过程中,荥阳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提起了网络查控,向被实行人送达了实行通知书、陈述产业令,屡次与被实行人联络,奉告其拒不实行的法令结果,催促其自动实行判定责任。被实行人考虑到拒不实行的法令结果,为了公司诺言,近期自动实行了判定书确认的责任,一同由网购引发的胶葛划上满意的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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